新聞企業違反就業歧視 最高可罰150萬元 基於其他法規任用規範 非屬中高齡歧視 FWA 編輯部 2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一日臺北報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於109年12月4日正式施行,其中訂有「禁止年齡歧視」專章,禁止雇主因年齡因素歧視求職或受僱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以提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呼籲,雇主需摒棄年齡歧視成見,友善運用中高齡人力;不過專法中也明定,如基於職務需求…<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