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10月30日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30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報告;勞動部說明,為改善產業反映勞動力不足之缺工及國人低薪問題,同時面臨國際上對於跨國勞動力推動公平招募趨勢,提出國家整體勞動政策,以本國勞工為主、跨國勞動力為輔,在「本勞權益優先」、「強化人力素質」、「擴大用人留才」及「強化政府效能」等四大原則下,多元管道改善產業缺工及本國勞工低薪問題。
卓揆裁示政策適時滾動檢討
卓榮泰裁示,該案後續推動除海外延攬中心於2026年第1季上路之外,其餘政策將於2026年元月密集實施,並適時滾動檢討,請勞動部、經濟部及交通部與社會各界說明,化解可能疑慮,讓外界瞭解政府解決產業缺工及保障勞動權益的積極作為。
勞動部長洪申翰指出,台灣受少子化及高齡化影響,2040年工作年齡人口將驟減300萬人;至2030年,製造業人力需求平均每年增加1.9萬人,住宿及餐飲業平均增加1.3萬人。截至今年3月,製造業、運輸倉儲業、住宿餐飲業職缺已達12.7萬筆;各大職類技術人力職缺11.3萬筆。
加薪案上限10% 總移工提至45%
洪申翰表示,「跨國勞動力政策精進方案」核心是提高本勞勞動條件,這次提出製造業雇主為其聘僱全時工作之最低薪資本勞加薪,每加薪一位本勞就在3K5級制核配名額外多一位移工名額,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且採此方案之雇主,其所聘僱移工名額最高上限,由原本的勞保投保人數40%提升至45%。
勞動部指出,該方案可與附加案混搭使用,加薪案在申請時,須提出加薪2千元的本勞名冊,以供查核,後續查核將會以該本勞的勞保投保級距是否有提高二個以上級距查核,另若是該加薪勞工離職,還是要再補一名勞工為其加薪,增額的移工3年聘僱期滿,需要為本國勞工再次加薪。
其次勞動部規劃開放符合轉任技術人力條件之資深移工,雇主得申請全數留用,製造業技術人力核配上限由25%放寬至100%,以協助雇主留用資深移工轉任外國技術人力,但移工、外國技術人力及外國專業人才,合計仍不得超過總員工50%。
洪申翰說明,目前中階技術人力將改名為「外國技術人力」,同時也將另外新訂外國技術人力專屬法規,該法規將在2026年元月實施。
外國技術人力健檢、住宿鬆綁
該法規除新開放的旅宿、商港碼頭裝卸工入列,現行藍領審查辦法中第11款工作者如雙語翻譯、廚師等中階技術工作也將納入;同時外國技術人力健康檢查也將鬆綁,現行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須定期健康檢查,未來除新入境比照外,在台工作超過3年以上,將僅須在續聘前辦理1次健康檢查,同時對於生活照顧管理及住宿等規範,也將給予勞資協議,外國人可自行在外自由居住。
針對「旅宿服務工作」、「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新開放得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且直接從海外引進,雇主為其聘僱公司內最低薪資全時本勞加薪,每加薪一位本勞就多一位外國技術人力名額,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
洪申翰指出,海外延攬中心今天已在發展署成立,屬於任務編組,至於海外據點首選是菲律賓,「旅宿服務工作」、「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須等海外據點設立後,以國對國方式引進外國技術人力,旅宿外國技術人力薪資外傳3.2萬元,他不願證實僅說在3萬至3.3萬元,港口碼頭裝卸工則是不超過4萬元。
旅宿、碼頭裝卸工 須辦國內求才
由於雇主申請「旅宿服務工作」或「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外國技術人力,仍須辦理國內求才等相關程序,洪申翰說,前端在國內辦理求才等服務,雇主仍可委託台灣仲介業者辦理,協助送件至海外延攬中心,至於外國技術人力人選則透過海外據點,以國對國方式由外國政府提供,海外據點將把關外國技術人力的語言能力、技能資格等。
洪申翰強調,經由巨大案後,強迫勞動已經是企業經營風險的一種,外國政府或外國品牌商重視強迫勞動議題,要求引進移工須符合公平招募原則,因此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希望政府提供協助,在招募外國人減少一些相對應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