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消息2026年3月20日】
訓練名稱:115年度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回訓_中區第一梯次
訓練日期:115年7月14日,共一日
訓練場所: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臺中市南區福田二街23號)
主辦單位:國土署
招訓人數:預定70人,額滿為止(未達50人不予開班)
報名費:原定新台幣1,000元整,於117年底前採優惠費用新臺幣700元整。
相關法規
依據《下水道法》第21條第1項:用戶排水設備,應由登記合格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承裝。承裝商僱用之技工,應經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
另外依據「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承裝技工取得第三條訓練合格證書逾五年者,應再參加訓練機關(構)辦理之回訓,取得最近五年內之回訓合格證明;未取得者,不能擔任下水道承裝商僱用之專任承裝技工。
回訓資格
- 領有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第3條規定之訓練合格證書或最近一次取得回訓證明逾5年者,得於合格證明書(明)屆期前6個月參與回訓。
- 為利112年底以前取得訓練合格證書者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專任承裝技工,於117年11月3日取得回訓證明,規劃依取得訓練合格證書年度分階段參加回訓,各階段優先報名資格如下:
| 階段 | 回訓年度 | 優先報名資格 |
| 第一階段 | 113-114 | 97年底以前取得訓練合格證書者 |
| 第二階段 | 115 | 99年底以前取得訓練合格證書者 |
| 第三階段 | 116 | 104年底以前取得訓練合格證書者 |
| 第四階段 | 117 | 112年底以前取得訓練合格證書者 |
訓練內容及目標
第一天上午講授下水道相關政策及法令宣導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工法、管材與相關設備實務與科技新知,下午講授下水道用戶接管施工查核注意事項及缺失案例分享(含職業安全衛生)及辦理結訓測驗,合格者發給回訓證明,不合格者將另行通知補考,並應於次一年度最後一梯次回訓前完成,否則應從新報名參訓。
報名程序
1.第一階段:網路報名(https://forms.gle/RpQq1XfyATwwEbBNA)
(1)報名日期:自115年4月28日上午9:00起至115年4月30日下午17:00止。
(2)報名名額:70名,另備取10名,額滿或報名截止日到時,報名表單將自動關閉。
(3)網路報名成功者,將於115年5月5日前寄發「報名成功通知信」至您填寫的E-mail信箱,如未收到,請來電告知承辦人員:下水道建設組林晨光先生(電話:02-87711165)、台整陳佳瑩小姐(電話:02-22686798)。
2.第二階段:資格審查(請下載報名表格)
(1)正取學員:網路報名成功且為正取者,請填妥報名表並備妥相關文件後,報名費以購買郵政匯票(抬頭請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方式,一併以掛號寄至「105404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建設組收」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參加「115年度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回訓中區第一梯次」,請於115年5月11日前掛號寄至國土管理署內,以郵戳為憑,逾期將取消報名資格。
(2)備取學員:如遇取消報名、未送資格審查文件或資格不符所致之缺額將依備取順序遞補,國土署署將於115年5月19日以前發信並電話通知備取者,並請於115年5月25日前填妥報名表並備妥相關文件後(同上述方式)郵寄掛號至國土署。
※若欲取消報名須填寫資料以電子郵件提出([email protected]);若未依期限內寄送審查資料且辦理取消報名作業者,國土署署將記點一次。累積達兩點以上,將禁止參加「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資格兩年。
課程時間表
| 時間 | 7月14日 (二) |
|---|---|
| 09:10-10:00 | 下水道相關政策及法令宣導 |
| 10:10-12:00 |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工法、管材與相關設備實務與科技新知備 |
| 12:00-13:30 | 午餐休息 |
| 13:30~16:20 | 下水道用戶接管施工查核注意事項及缺失案例分享 (含職業安全衛生) |
| 16:20~17:20 | 結訓測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