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6年4月2日報導】美方近期啟動301條款調查,各國強迫勞動將成為重點項目。遠洋權宜船「大旺號」涉及人口販運案件迄今已屆滿7年,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4月2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加速遠洋漁業改革。立委林月琴強調,台灣面對的已非單一船隻、單一產業的個案,而是整體供應鏈的人權風險。她已在下週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排定強迫勞動議題,邀請勞動部、經濟部、農業部等相關單位備詢,要求政府拿出具體對策。
立委聲援 將排入專案報告
漁工盟呼籲,台灣政府不應再等三年才啟動改革,應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百日內,提出明確改革路徑圖,達成廢除遠洋漁業聘僱雙軌制、儘速通過《漁撈工作公約》(C188)施行法,推動具強制力的企業供應鏈盡職調查法,杜絕海上勞力剝削。
由台灣人投資的權宜船「大旺號」,2019年爆發印尼籍漁工疑似遭虐死案,同船菲籍漁工 Manny 於隔年抵台尋求庇護,被鑑定為人口販運受害者。2020年美國對大旺號下達漁獲暫扣令(WRO),2022年認定存在國際勞工組織(ILO)全數 11 項強迫勞動證據。儘管高雄地檢署已於 2022 年起訴船東、船長等 9 人,但迄今司法判決仍遙遙無期。
勞權議題 美方列觀察重點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郭珮嫻表示,「大旺號」是美國勞動部首次把台灣遠洋漁業納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的起頭,而數日前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發布貿易障礙調查報告,十年來首次勞動議題納入,也再度提到此案件,顯見美方對勞動議題的重視。
郭珮嫻指出,捷安特被美國海關暫扣令事件後,經濟部才在去年底推出企業盡職調查指引,目前還僅有在草案階段,也沒有貫徹到強迫勞動最嚴重的遠洋漁業。進一步檢視其中的「供應商自評問卷」內容,如:無需支付任何費用、移工自己持有護照、是否可以拒絕加班而不被處罰、每週至少連續24小時的休息、有無因工受傷或死亡等,絕大多數漁船根本過不了關。
郭珮嫻強調,焦點不該只有放在製造業,遠洋漁業中的供應商、品牌商獲取大多數的利潤,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不能把成本壓力都放在漁船上。
不僅製造業 漁業更需盡職調查
立委林月琴表示,作為衛環委員會召委,她已將強迫勞動議題排入專案報告,將同步著手四項工作,包括推動禁止留置勞工證件、被害移工進行筆錄能取得可信任的通譯、強化職災及勞動保障,以及改善仲介評鑑制度。林月琴說,供應鏈盡職調查不該流於紙上談兵,產業利益不能大於基本人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指出,早在捷安特之前,大旺號就已遭美國暫扣令,目前全台共有4艘漁船同樣受此處分。《台美對等貿易協定》高度聚焦於消除強迫勞動,但農業部漁業署一直到3月底,才在高雄前鎮啟動跨機關的協作,針對權宜船啟動聯合稽查,確認是否提供充足醫療用品、設置Wi-Fi。他說,漁業署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已要求權宜船的漁工權利比照我國內法規,加強包括權宜船在內所有遠洋漁船的監管,政府責無旁貸。
獨立監督機制 避免球員兼裁判
郭佩嫻認為,行政院應立即推動具強制力的「盡職調查法案」,並納入遠洋漁業等高風險產業,不僅是為了滿足美國301條款對進口管制的要求,更能讓下游廠商共同分擔合規成本。台灣漁業主要仰賴出口外銷,這次美國同時對多達 60 國發動調查,各國勢必會競相建立人權防火牆,必須透過盡職調查,確立產業供應鏈控管強迫勞動風險,保有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也提到,目前有許多審查及監督的機制下放給漁業團體,要求要求設立獨立的人權監督機制,提供安全且有效的救濟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