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五日臺北報導】針對「重大職業災害」的定義,以往未清楚明示,僅公布有勞工死亡的案件,對此,勞動部修正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即日起,事業單位發生死亡災害、罹災人數在3人以上,以及因氯、氟化氫、二氧化硫等化學物質洩漏,有罹災勞工1人需住院治療者,「重大職災公開網」都須公布。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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