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勞動部說明,家事移工包含外籍家庭幫傭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安排,是由雇主與移工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建議雇主確保移工每日至少有 8 小時的休息時間;原則上移工每週須有至少1天例假日,但可以和移工協商提前或延後休假,建議留下書面協議。例如:與移工協商一般例假日加班,在連假時集中補休。
勞動部指出,可以和移工協商在例假日不休假,但須額外支付加班費(計算方式:月薪÷30日,如月薪20,000元,一日加班費為667元);移工工作滿1年後,雇主須提供每年7天的全薪特休假。雇主原則上不能拒絕移工請假,但建議在契約中與移工約定事假/病假的工資,並提前告知以便規劃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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