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已登記微型企業需成立災保投保單位 違者處罰鍰 FWA 編輯部 2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廿一日臺北報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11年5月1日施行,勞動部提醒,依法已辦理登記之事業單位雇主,不論僱用人數多寡,皆應向勞工保險局申請成立投保單位,自開辦至112年6月,已有1,915件未成立投保單位被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 根據統計,目前災保投保單位有78.8萬…<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