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二十日臺北報導】石綿為一級致癌物,當吸入石綿後,會累積在肺部無法排除,長期暴露可能引發的疾病和癌症,勞動部提醒,拆除石綿建材作業時,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張國明說明,石綿於1977年被國際…<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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