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六日臺北報導】配合申請聘僱家庭看護移工、中階人力相關法規,以及部會機關改制名稱變更等,勞動部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與「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相關申請書表,共98份。 勞動部說明,「雇主聘僱外…<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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