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廿三日臺北報導】自112年10月15日起,勞動部將求才證明書、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文件等,有效期限延長至90天,另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與失智症診斷證明書或臨床失智評估量表有效期限為…<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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