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市受理就歧申訴 「容貌歧視」佔三成 條件應與工作相關 違反最重罰150萬元 FWA 編輯部 1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十八日臺北報導】近三年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受理的就業歧視申訴案件中,「容貌歧視」約佔三成。勞工局呼籲雇主,應摒棄對容貌的刻板印象與偏見,招募徵才應依據受僱者的工作能力、工作經驗等指標為僱用標準,禁止將年齡、性別、容貌等就業歧視禁止項目列入限制條件,若違反就業歧視禁止規定者,依就業…<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