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廿一日臺北報導】「人口販運防制法」將於113年元旦上路,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雇主以「扣留重要身分證明文件」等手段,促使勞動者在惡劣環境下繼續工作,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右昌說明, 112年6月14日總統修正公布「人口販運防制法」,這次修法主要是擴大打擊利用人口販運被害人…<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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