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移民署新辦法擴大對象 居停留皆可查察 查察時間延為申請後20天、需明確記錄 FWA 編輯部 1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4年5月22日臺北報導】內政部移民署近期已正式施行新版的查察辦法,擴大可查察對象為所有申請來台居、停留者,可查察其生活實際情況是否符合申請居留事由,辦法內容近期已送立法院查照。…<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