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七月十六日臺北報導】立院16日三讀通過《證券交易法》第14條修正案,明定上市、櫃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員工調薪,該金額可從當年度營所稅中減除。 本次會期藍白黨團都針對證交法第14條提出修正草案,主張上市、櫃公司應提撥一定比率的年度盈餘,為員工加薪,讓員工共享經營…<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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