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3月31日臺北報導】114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於代扣稅款之日起算10日內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時,所扣稅款繳納期間延長5日。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說明,清明連假扣除例假日後並未達前述標準,扣繳期限仍為4月10日,提醒扣繳義務人留意。 國定假日包括元…<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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