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1年11 月22日臺北報導】為保障舊制勞工退休權益,雇主應於每年年底前估算次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有不足者,應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補足退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1年1月12日臺北報導】為保障適用舊制勞工領取退休金權益,現行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底估算次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1年11 月22日臺北報導】為保障舊制勞工退休權益,雇主應於每年年底前估算次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有不足者,應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補足退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1年1月12日臺北報導】為保障適用舊制勞工領取退休金權益,現行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底估算次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