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日為國定假日 雇主不要忘記給假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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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日為國定假日 雇主不要忘記給假給薪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九日臺北報導】國慶日即將到來,在這個舉國歡慶的重要日子裡,勞動部特別提醒,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國慶日」(10月10日)為勞工應放假之日(

去年11月定期查核製造及屠宰業破4萬家 缺工獎勵去年協助近2千人至製造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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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和平紀念日 北市籲雇主依法給薪給假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十三日臺北報導】2月28日和平紀念日將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該日為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應放假之日,雇主應使勞工休假且工資照付,或經勞工同意調整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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