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 天 ago 被看護人往生 雇主應於30日內通報 移工等待轉換期間不得工作 違法重罰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5月2日報導】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聘有外籍看護工的雇主,應於被看護者往生30日內向勞動部辦理通報,辦理後續廢止聘僱許可及轉換程序。需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