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連假 非居者所得扣繳仍以10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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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連假 非居者所得扣繳仍以10日為限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3月31日臺北報導】114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於代扣稅款之日起算10日內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時,所扣稅款繳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