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10月8日報導】移工懷孕議題持續受到外界關注,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8日發表聲明指出,現行外國人健康檢查制度存在政策漏洞,呼籲衛福部、勞動部重新檢視體檢政策及後續配套,要求恢復「妊娠」及「HIV」項目,避免將相關成本與責任轉嫁給台灣雇主。

近日發生印尼籍家庭幫傭入境僅1個月即被發現懷孕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部分輿論將責任單方面指向仲介業者,質疑是否涉及隱瞞,讓第一線仲介業者無端承受污名。全聯會8日特發聲明說明。

日、韓等都有妊娠檢驗項目

全聯會副理事長呂錫安指出,外國人工作體檢報告,其中「妊娠檢驗」與「HIV病毒」兩項,日、韓、中東、新加坡等其他國家均維持檢查,但我國卻在104年將外國人申請來台簽證時檢附的母國健檢報告刪除「妊娠檢驗」與「HIV病毒」兩項,移工入國後3日內的體檢也同步取消, 此項政策調整,導致「移工懷孕入境」或「帶病入境」的盲區不斷擴大。

現行制度對部分疾病則採取不同處理方式,例如移工入國健檢若發現胸部X光疑似肺結核、漢生病、梅毒或腸內寄生蟲等不合格項目,依法由雇主安排留台接受再檢查及治療。全聯會認為,在此制度下,跨國疾病防治及照顧責任可能落到個別雇主身上,對家庭看護雇主尤其形成沉重負擔。

全聯會表示,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家庭照顧人力需求持續增加,引進家庭移工的目的在於照顧失能、重症或高齡家人,難以承擔移工來台待產、育兒或跨國醫療所衍生的額外成本。

由政府安置 免除雇主不對等責任

全聯會建議,恢復母國源頭體檢妊娠及HIV檢查項目,未通過者不核發入境簽證,以及同步恢復移工入國3日內健康檢查妊娠及HIV檢查項目,若檢出懷孕或HIV陽性,是否繼續留台待產或治療,應充分尊重雇主意願。

針對《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全聯會建議,衛福部應將現行雇主「應安排治療」的規定,修正調整為經雇主同意後在台接受治療;最後是應建立政府安置機制,全聯會指出,如果政府基於人權或公共衛生考量,仍維持移工留台治療的制度,就應由政府相關單位負責安置及生活照顧,不能讓雇主同時承擔照顧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