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6月18日報導】近期有媒體報導指出,越南部分網站聲稱可代辦死亡證明文件,甚至保證政府蓋章、資料齊全,恐成為外籍移工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的漏洞。對此,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強調,現行已建立嚴密查核機制,所有外國文件均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並結合跨國查核與數位驗證系統,嚴防不法詐領。

外籍被保險人享與本國勞工相同保障

我國自民國78年10月28日正式引進外籍移工,在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業工作之外籍移工,依法均須參加勞工保險,享有與本國勞工相同的保險給付權益。

外籍被保險人除移工外,也包括白領外國專業人才及外籍配偶等。若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給付標準為1.5個月至3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根據統計,114年共有1萬101件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案,平均每件約可領取9.4萬元。

勞保局表示,外籍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時,若提出國外死亡證明等文件,均須依規定送交我國駐外館處從嚴驗證,確認文件真實性後才會核發給付;若經查獲偽造文件或不實申請情事,勞保局將依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嫌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為防堵詐領案件,勞保局指出,目前已建置多項主動查核機制,包括親屬年齡差距異常、同一家屬或死者重複請領、短期間內接連申請父母死亡給付,以及同一地址集中申請等異常態樣,均會列為重點查核對象。

此外,勞保局已與移工來源國駐台機構及我國駐外館處建立聯繫窗口,協助核實文件內容,並透過投保單位協助辦理申請程序,降低不法代辦業者介入風險。

針對越南死亡證明造假疑慮,勞保局表示,越南政府已建立數位化驗證系統,可透過掃描QR Code即時確認文件真偽與資料正確性,目前我國駐越南辦事處在辦理文件驗證時,也已運用該機制進行查核。

外籍移工原則不得自行申請

勞保局進一步指出,為避免不法代辦業者介入,自114年1月6日起修正發布《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未在國內設有戶籍的被保險人申請家屬死亡給付時,應由投保單位協助辦理。

換言之,外籍移工原則上無法自行向勞保局提出申請,須透過投保單位協助相關程序。

外界也關注,若申請案件涉及偽造文件,而案件是由雇主協助辦理,雇主是否須負擔法律責任?勞保局說明,應視投保單位是否知情而定。若投保單位明知申請資料不實,仍持續協助辦理,自應依法負責;但若並不知情,則須依個案事實認定。

勞保局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國外文件驗證、異常案件勾稽、跨機關合作及數位查核機制等措施,全面防堵偽造文件與不法詐領案件,確保保險基金安全,維護合法被保險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