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5月20日報導】農業移工新制自5月9日正式上路,除總員額增加至2萬名外,也新增草皮、芽菜等業別。立委表示,農業人力需求特殊,具有季節特性,必須加速審查,否則只有人數增加並不夠,也要隨時檢視是否真正符合農民的需求。
農業部長陳駿季19日在立院答詢回應,近期將向勞動部提出,後續召開工作小組會議,若沒有涉及修法的部分,會儘速處理。
勞動部先前公告藍領外國人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農業移工除總員額由1萬2千名擴增至2萬名外,新增芽菜、草皮,以及調整食用菇蕈、種苗(水稻育苗)生產規模,鬆綁雇主申請條件。立委楊瓊瓔表示,農業與其他行業別不同,對勞動力有季節性的需求,但農民向農業部提出申請獲准後,依程序還要向勞動部提出移工申請。
若不涉修法 建議單獨審核
楊瓊瓔請農業部主動與勞動部協調如何加速申請流程,不要讓行政斷鍊,以致得等上兩、三個月才有移工進來,辜負政策開放的美意。
陳駿季指出,即使農業移工員額增加,但若審查速度緩慢,農民季節性的人力需求就無法被滿足。以農業部的立場,在核發資格認定函時一定會壓縮審查的時間,不過勞動部有自己的程序。他會親自向部長洪申翰建議將農業單獨做審查,無論人數、案件多少,定期審查,加快速度。
陳駿季指出,會先釐清有無涉及修法的部分,農業部會盡全力協助,儘速處理。
立委陳亭妃也提到,各界對農業移工新制有諸多期待,但開放項目越來越多,框架很大,農業部仍要持續觀察,有人力需求的農民是否都能提出申請,不要看得到卻吃不到。
取得認定函 90天內辦理引進
根據農業部審查農糧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申請人應檢具農民身分證明文件、設立證明文件、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國內員工人數總表,以及每筆土地一個月內現場彩色照片等資料,照片包括外部全貌及內部栽培實際生產情況,並註記土地地號、拍攝日期及種植作物類別。
若為租用土地進行生產,租約效期應自申請日起達3年以上期間;未達3年者,契約須記載申請人具優先承租權或續租權,並於租賃契約續約或異動後主動提供新約備查。
審查經符合資格者,農業部核發資格認定函,效期為90天,由申請人向勞動部提出移工引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