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甲律師                                                                                                                                             2025/10/09

美國CBP指控巨大公司涉及強迫勞動

2025年9月底,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突然宣布,台灣自行車大廠-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生產的「捷安特」品牌腳踏車,其生產過程可能涉及強迫勞動。CBP指出,該公司在生產鏈中可能存在以下問題:

  • 惡劣的工作與生活條件
  • 債務束縛
  • 扣留工資
  • 過度加班

CBP認為,上述情況使巨大公司得以降低生產成本,進而在自由市場中取得不公平競爭優勢。為確保進口商品不違反美國勞工法規,CBP已採取相應措施,並強調進口商有義務執行供應鏈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以追蹤原料來源、審核工廠勞動條件,確保產品並非於強迫勞動環境中生產。此事件引起國際媒體關注,行政院亦隨即召集跨部會協商應對之道。

全球企業供應鏈的勞動合規要求

一般而言,國際一線品牌如 Apple、Google、Nike 等企業,對於合作供應商、OEM/ODM(設計代工/純代工)廠商,均在採購或契約中明確要求不得違反當地勞動法規、不得虐待勞工或違法使用童工等,以履行企業社會責任(CSR)。

在眾多國際標準中,具代表性的規範之一即為 RBA(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責任商業聯盟)。RBA旨在確保全球供應鏈中的工作環境安全、員工權益受保障、環境永續與商業倫理。其行為準則涵蓋五大核心面向:

1.勞工權益

2.健康與安全

3.環境保護

4.商業道德

5.管理系統

雖然RBA以電子產業為重,但因其規範嚴謹且實務成效顯著,已被廣泛延伸至其他產業,成為企業進行勞動與供應鏈管理的重要參考標準。

RBA認證實務與我國現況的挑戰

筆者過去擔任上市公司法務長時,曾因應國際客戶要求,親自負責通過 RBA 認證的完整流程。依照 RBA 最新版本之規範,企業必須確保所有員工,包括新進、現職及離職人員,在招聘過程中不得支付任何仲介費、服務費等費用。同時,國內外移工也不得負擔過境、住宿等相關費用。

然而,依我國現行勞動市場與移工聘僱制度,欲完全達成上述標準仍有實際困難。因此,如何透過日常管理、仲介制度改革或行政指導,使「國內仲介業者、外國中介機構及企業雇主」三方在法令與經濟現實間取得平衡,成為我國必須正視的課題。

外籍移工管理與仲介制度的平衡思維

外籍移工進入台灣就業後,雇主可能委託仲介業者協助處理住宿、生活輔導等事務。然而,這些業務繁瑣且跨語言、跨文化,增加管理難度與成本。若企業雇主能在營運成本與代管費用之間取得合理平衡,並建立透明、具信任基礎的合作機制,將有助於降低勞資糾紛與潛在風險。

此外,我國基本工資已連續十年上調,將自明年(2026年)起提升至月薪29,500元、時薪196元的情況下,外籍移工需求仍勢必持續。當企業獲利與政府稅收屢創新高時,是否應適度調整仲介業者報酬結構,讓其能提供永續與合規服務,亦屬企業與主管機關可共同思考的方向。唯有建立公平且穩定的移工服務市場,方能避免「巨大事件」重演,維護企業競爭力與國際形象。

強迫勞動的灰色地帶與未來省思

所謂「強迫勞動」在國際實務上常存有灰色地帶,難以以單一標準論斷。倘若勞工因生計自願繳納部分費用以爭取工作機會,或在合理工時內自願加班,其情形是否構成「強迫」,仍有討論空間。以我國獵人頭產業為例,獵才公司在成功媒合後向雇主收取服務費,社會普遍認為此屬合理商業行為,也不存在債務束縛等強迫勞動情節。

因此,只要仲介業者遵守我國勞動法令,並向國內企業與國際合作夥伴清楚說明 RBA 的核心精神與執行準則,透過制度化管理與透明機制,即有機會迴避強迫勞動爭議,使事件回歸理性層面處理,兼顧企業社會責任與勞工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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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王甲律師,巨曜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學歷】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商業學程、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碩士。

【經歷】眾博法律事務所律師、億光電子法務長、大同公司法務經理、永豐金控集團(駿瀚)總經理特助、光寶科技集團(閎暉)總經理特助、裕隆集團(台元)總管理處、冠德建設總經理辦公室等上市公司商業特助。

現為勞動部講師、勞發署微型鳳凰創業輔導顧問、勞保局講師、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調解人、Meet Taipei創新創業評審、新北市新創企業募資媒合會委員等。亦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立成功大學等大專院校,及內部稽核協會講師。

專長金融資本市場、科技創新、商事法、勞動法、企業規章檢視、勞資調解、經營權訴訟、行政處分訴願、撤銷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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