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勞動部說明,依115年4月11日修正發布之「轉換準則」第7條規定,家庭幫傭雇主點數達10點以上,如欲接續家庭看護工作、機構看護工作等從事家庭幫傭工作,得採三方合意接續
答:勞動部說明,事業單位無論規模大小,雇主均有防治義務,法規依僱用人數有不同的要求。 1.僱用勞工人數未達 10 人的事業單位:應採取適當之預防及處理措施,如接獲勞工申訴
【外勞社2025年11月19日】答: 勞動部說明,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3條規定,自國外聘僱曾在臺累計工作期間達11年6個月以上外國人從事中階工作,僅得由原雇



